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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 交换条件 (3 / 6)

        但他们在严苛方面,比起这些欧美国家还要谨慎。

        比如一个人持有某家公司35%的股份之后,就必须要发起控股收购,直到超过51%为止,否则你就必须要减持,不能超过这个35%的份额。

        同样的,如果你从51%一直收购到了超过三分之二的67%,那么就必须要进行第二次的强制收购,一直要到90%为止……然后就是理所当然的私有化退市,人家股市也不带你玩儿了。

        李超人现在面临的就是第二种的情况。

        股市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更好的保证普通小股民的利益,虽然不够圆满,但至少也是在想办法维护普通股民的利益了。

        所以李超人才要加上殷俊手里的14.6%的股份,这样就占据了绝大多数意见,从而能避免股东大会召开,拖个十天半个月的,引发更多不确定因素。

        “好,我可以请我们公司的乐经理去发布会现场,她能全权的代表我。”殷俊道,“不过我有一个请求。”

        “你说!”李超人点头道,他可没有想到白用殷俊的股份,要是殷俊白白给他助威,那才有些奇怪。

        和李超人这样的枭雄相处,殷俊就不能用和朋友们相处的一套来做了。

        大家都是商人,商人是追逐利益的,自然就要互相合作,互助互利才好。

        所谓的人情,都要推在第二位。

        如此才是长期合作的基础。

        “和记黄埔和汇丰银行手里,都各持有无线TVB的236.478万股的股份,我希望在李先生整合完毕和记黄埔之后,不但能把和记黄埔手里的无线TVB股份卖给我,还请帮忙找汇丰银行沟通,买下他们手里的那部分股份。”

        “和记黄埔这边没问题,汇丰银行那边我尽量努力。”李超人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他对于娱乐行业一向没有兴趣,这个无线TVB本来就是属于需要以后抛售的财产,拿给殷俊做人情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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