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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在下当时腿软了 (2 / 2)

        等她平淡说完这些话后,李恒坐在一旁自己一个人仿佛是在冷风中吹过一样,在风中潇洒,他确实是在盛小岚的保护之下才回到了晋州城来,一路上求了人家姑娘好几次。

        最无语的莫过于吴离烽,这书生,能耐真大,于是他说道:“李兄能做到如此厚颜无耻,在下还是挺佩服的。”

        说罢李恒便要结账,从囊中掏出一块银子来,摆在桌上等着伙计,吴离烽看得眼睛发直,这李恒啥时候有这钱了?离开时还是身上几枚文钱锒铛作响,如今不仅主动掏钱吃饭,还能掏出这么大一块来?他不会又是求了别人姑娘给他钱吧?如果能做到如此一步,看来也能算是一朵姑娘之花了。

        李恒解释道:“这是我在城中给人写字作帖得来的钱,正正当当的钱!”

        正在这时,从客栈外闯进来几个人,吴离烽一看,脖子一缩,正是方士书府上的家丁,几个家丁手上拿着棍棒,一副凶相。

        几人巡街正好看到那该死的兔崽子在这里,几天前抓他不得,公子发了一番大脾气,还让庄中好几个家丁到处寻找,如此冷的天不能躲在庄里还要出来到处找人,真是苦痛。今日遇到了便要逮到他将他带回去见公子,等着公子给点赏银呢!

        几人喊道:“嘿!小子!别来无恙啊!”

        吴离烽此时只能想到“扑街”这个词,他能想象得到,过不了一刻钟,自己就要被这些人打到街上去,而且他也觉得街上巡捕并不会管这些,自己之前刚入了知州府邸就被家丁到处搜查,恐怕知州早已是跟聚贤庄合作一块儿了,满城的敌人,让吴离烽瞬间觉得不寒而栗。

        此时,一个重要人物站起来了,李恒。

        他站起来,手放在家丁中为首一人的肩膀上,说道:“小生李恒,是新治二年的秀才,咱们在大夏朗朗乾坤之下,岂能做出为非作歹的事情?那是要遭天谴的。天理昭昭,难道你们不怕举头三尺有神明吗?听我一句劝……”话未说完,那人挣脱开他的手,一拳头打到他肚子上。

        “啊…嗷……唔”这一拳很用力,不过李恒仍站起来,艰难说道:“我会……告你们的……”那人正待又要打,一声“慢着”止住了他,并不是因为一句声音就能止住他,而是抵在他拳头上的一把环首刀。

        这刀做工精良,外饰华丽,只有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们才会佩戴,而他一眼看过去,这是一位姑娘,她不似本城的姑娘那般精巧,五官上也标致,更有一番大气。这家丁不是经常躲在府里的家丁,他也曾随着少爷到处寻访过,但遍寻记忆,她也不像是本城中的士商子女。

        为免惹事,这家丁放下了手,问道:“这位姑娘不要插手此事,这小子是我们聚贤庄上的仇人,在我们庄中犯了事,如今我们奉庄主的命令得把他抓回去,才好交差。”此话一说,如此一来,不仅说明了自己是聚贤庄的人,还说是庄主的命令,在这晋州城内没有多少不知道聚贤庄的,更何况是庄主之命,这样的话,这小娘们应该也能明白事情的重要性了,想完这家丁心中一阵暗笑,佩服自己临机应变,聪明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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