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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 越狱犯 (3 / 4)

        诶?在你们眼里只有头发不太像吗?看来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我和吴升还可以互相冒充一段时间嘛!

        实际上现在我已经年满16岁,不但可以办理身份证了,而且冬山市规定在年满16岁的3个月内必须申请办理,不然要被罚款。听老爸讲,他老同学何狗剩的女儿何菱,因为某种原因拖到17岁才去申请身份证,还因此交了50元的罚款。

        但是就像大家玩网游的时候不愿意用自己的身份证通过实名认证一样,我虽然有了自己的身份证,更多场合还是喜欢用吴升的身份证,一来是过去用他的身份证用惯了,二来是我自己身份证上的证件照被照得十分难看,比刑满释放还像刑满释放,简直是个越狱的,相比之下还是用吴升的身份证威胁性会比较低。

        在小警察检查身份证的时候,我在脸上挤出一丝笑容(女警察险些被我这丝笑容吓得拔枪),解释说:

        “我也不是故意想剃光头的,其实我是得了传染性很强的头癣,为了治疗才剃了光头抹药膏的!不信的话,你们伸手摸摸,我的头上是不是还有被阳光晒干的药膏?”

        女警察立即露出一脸嫌恶,她让旁边的小警察伸手确认了一下,然后就避之唯恐不及地让我通过了,事后还催促小警察赶快去把手洗干净,免得危害到自己的一头秀发。

        我在地铁上欣喜于自己用吴升的身份证没有穿帮,不料出地铁站的时候又被其他警察检查了一次。

        “身份证拿出来!”

        “快查查他是不是网络通缉的a683号犯人!”

        “别动!再动就开枪了!”

        算上回程,我总共被查了四次身份证……我就那么不像好人吗?

        累感不爱了,我垂头丧气地回到了红楼北街小区,却发现在自己前面走着一个比较眼生的mm,大概也是住在四楼的。

        捎带一提,为了锻炼身体,我较少坐电梯,能走楼梯就走楼梯,这个mm大概是为了保持身材才走楼梯的,跟我理由差不多,虽然从后面看上去我觉得她一点都不胖。

        结果这个mm发现有一个光头越狱犯模样的人跟在自己后面,似乎还多看了她几眼,就不淡定了,脚下越来越快。

        但是她穿的是高跟鞋,就算加快了步伐,也不可能把我给甩开,而且我堂堂斯巴达如果还没有一个mm上楼梯快,岂不是很耻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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