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造访 (1 / 6)
杭州织造局,也叫红门局,分设织造衙门和织染局两个部分。
织造衙门是官吏驻守管理织造行政事务的官署,织染局则是经营管理生产的官局工厂,负责督率工匠,从事生产。
这类从事生产的人员,有个专有名词,叫作匠户。
明朝对匠户采取的管理方式是匠籍制度。
明初洪武年间,匠户隶属于工部,分轮班匠和住坐匠两类。
轮班匠需要一年或五年轮流到官手工作坊去服役,每班平均三个月;而住坐匠则每月赴官手工作坊中服役十天,若不赴班,每月出银一钱由官府另雇他人。
这两类匠户,在当值以外的其余时间可以自由趁作,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终年拘禁在官手工作坊中劳动的束缚。
但是,匠户在身份上仍是父死子继。
直到嘉靖四十一年,才废除了轮班匠制度:每名轮班匠只需每年向朝廷交纳“班匠银”四钱五分,即可不必服役;但住坐匠仍需按月当差,匠籍制度并没有取消。
只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现,匠户对于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日趋松弛。(匠籍制度在顺治二年,即公元1645年被废除。)
因住坐匠人员的数量有限,每当像制作龙衣这样重要而丝毫马虎不得的任务下达杭州织造局时,活儿便忙不过来,需要向民间雇募匠工、织户、绣女等。
这就出现了像杭州知府周文龙所说的“派活儿难”的问题。
……
杭州织造局在涌金门附近。
这一日,水墨恒带着莫颜去了,刚一走到门口,便被一位虎背熊腰的壮汉给拦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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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造衙门是官吏驻守管理织造行政事务的官署,织染局则是经营管理生产的官局工厂,负责督率工匠,从事生产。
这类从事生产的人员,有个专有名词,叫作匠户。
明朝对匠户采取的管理方式是匠籍制度。
明初洪武年间,匠户隶属于工部,分轮班匠和住坐匠两类。
轮班匠需要一年或五年轮流到官手工作坊去服役,每班平均三个月;而住坐匠则每月赴官手工作坊中服役十天,若不赴班,每月出银一钱由官府另雇他人。
这两类匠户,在当值以外的其余时间可以自由趁作,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终年拘禁在官手工作坊中劳动的束缚。
但是,匠户在身份上仍是父死子继。
直到嘉靖四十一年,才废除了轮班匠制度:每名轮班匠只需每年向朝廷交纳“班匠银”四钱五分,即可不必服役;但住坐匠仍需按月当差,匠籍制度并没有取消。
只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现,匠户对于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日趋松弛。(匠籍制度在顺治二年,即公元1645年被废除。)
因住坐匠人员的数量有限,每当像制作龙衣这样重要而丝毫马虎不得的任务下达杭州织造局时,活儿便忙不过来,需要向民间雇募匠工、织户、绣女等。
这就出现了像杭州知府周文龙所说的“派活儿难”的问题。
……
杭州织造局在涌金门附近。
这一日,水墨恒带着莫颜去了,刚一走到门口,便被一位虎背熊腰的壮汉给拦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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