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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钻营的留都官员 (3 / 4)

        可天有不测风云,正当熊新民官运亨通,看似前程似锦时,没想到他的父亲去世。

        按照明朝太祖定下的守制,父母双亲去世,官员必须卸职回家丁忧。时间是多长呢?二十七个月。

        等熊新民挨过这两年多,回到留都,上本吏部等待复职。

        不想这个时候,老家的县太爷奏了他一本,弹劾他守制时违反天条,居然和族中弟子饮酒作乐,而且守制期间还大摇大摆地娶了一房小妾,全然不守孝道。

        在以孝治天下的大明王朝,不守孝道可是一宗十恶不赦的大罪。

        这种人哪能官复原职?

        县太爷之所以弹劾他,也是因为熊新民过于张狂。自恃有几个臭钱,又官居显耀位子,而且与南京户部吏部的头脑们关系不错,回老家压根儿不把县太爷放在眼里。不主动拜访县太爷也罢,县太爷来看他居然还摆个臭架子,爱理不理。

        你说,这不是没事儿找事儿吗?人家给你脸,你却不要脸。

        不怕对头事,就怕对头人。

        上头一调查,嗨,情况属实,盐运使这个肥缺就这样给泡汤了。

        熊新民出事的时候,内阁首辅正是高拱,兼任着吏部尚书。熊新民一来有钱,一来也是个钻营的主,硬是砸钱,找人托人,最后攀上高拱的管家高达。

        也不知是通过谁找到高达的,反正高达禀过高拱,高拱还真的将这事儿记在心上,然后很快就办成了。

        而且不但照常例补,还由从六品升到正六品。

        只是位子挪了,由盐运使变成南京工部主事。

        官儿虽然升了一级,可这个差事比起仓库大使和盐运使,简直天壤之别!

        工部本就是个清水衙门,又是南京的主事,几乎就是一个无所事事的闲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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