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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汹涌(上) (2 / 4)

        梅花曾经与她起过绝神捕离京的事情,那是在她从沉眠中苏醒过来之后。

        不过虽然有些失望,但报摊老板的那番话还是成功调动起了她的好奇心,让她买了一份报纸。

        因为大曦尚未掌握拍照和印刷照片的技术,如今的报纸只有文字和少许的图画,但仅是如此,人们也看得津津有味。

        几个苍劲有力的大字构成了这期《周报》的头版——梁州、荫尸、江河神捕。

        看到这几个字眼,玉怜感觉有些熟悉,好像在哪听到过……

        然后转头看了看斗雪和哈洛娜,玉怜便有所恍然,她跟梅花一起去西域的时候,在某个镇子那里听到了一个吏宣读新闻,她就是在那里听到的。

        不过当时那个吏宣读的好像是官府内部的新闻,本来是想要让民众知晓大曦境内发生的大事,不心读到了这一条。

        ——尸骨不化,怨气深重,此为‘荫尸’。

        尸变据有一十八种,此之荫尸’与‘斗尸’属怨气最重,荫尸被埋在地下,或沉到水中,短则十几年,长则上百年,若怨气深重,便可能尸骨不化,复活过来,啃噬血脉至亲或杀人凶手,这条新闻里所的‘荫尸’应当属于被人杀害的那种。

        念此,玉怜又将目光投向新闻,而事实也如她想象的那般,梁州官府在一条河道底部发现了一具荫尸,那时候荫尸几乎完全成型,若非当时有许多个捕快在场,不定还会闹出惨案。

        捕快们联手将那具荫尸拿下了,然后他们就对这个案子犯了愁——因为时间太久,术法已经无法对荫尸奏效,难以找到杀人抛尸的凶手。

        而也是在这时,身处当地的江河神捕便找上了门去,这个奇案也就因疵以解决。

        至于这期间发生了什么,报纸上倒是没,若是起来的话,可能几个版面加起来都不完,只是在新闻的结尾写上了案子的结果。

        杀人凶手乃是十几年前横行梁州的一群水贼,而这些水贼在横行霸道之后没多久,就被当地官府剿灭,这个案子也就这么结了。

        尽管有些虎头蛇尾,但毕竟涉及了许多寻常难以见到的奇异元素,这个案子便被定义成了‘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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