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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2 / 4)

        洪承畴望着他,痛心地说:“你马上就可以见到他了。不过,不是在诏狱,是在西市的刑场。昨天晚上,内阁开了会,内阁、五府、六部、三法司、翰林院等文武大臣一致通过皇上的裁决,判袁崇焕通敌罪名成立,依律判处磔刑,妻妾子女并同门兄弟流放两千里,斩立决,今天中午,就是处斩他的日子。”

        吴三桂闻言大惊,只觉天旋地转,手中的木剑落在了地上。

        西市的刑场,是北京民郊最著名的场所。原因不在于这里有多么繁华,而在于这里,是老百姓看杀头的地方。

        西市,在中解释为明代刑场名。位于今北京市西四附近,专为处决官吏之用。

        有关西市,明朝末年的杨士聪曾在中记载:西四牌楼者,乃历朝行刑之地,也同样记载了西四牌楼时称西市的说法,自明成祖迁都北京后,直至明亡,约有二百余年的时间,这里都是处决人犯的地方。

        明朝时的西市,存在两种不同的刑法,即杀与剐,故而也分在了两处。被杀的在西边的牌楼下,而被剐的则在东边的牌楼下。行刑时,在刑场上搭有席棚,这是监斩官停留的地方,还有一个木桩,是挂悬首用的。杀头比较容易,一刀砍下就行,剐的就艰难了,即按照律例被一小刀一小刀割肉,须应剐三千六百刀的犯人,也得身首异处。凡刑人于西市的,按理都有锦衣卫、理刑官、刑部主事、监察御史及县官监斩。

        按大明律法,袁崇焕被判的是“磔刑”,也就是俗称的凌迟,即为剐刑。论理,他服刑的地方在西市的东楼之下。

        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毕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凌迟是用刀慢慢地在身上割,在封建社会里,论执刑刀数之多,明朝当数第一,明代有两次著名的凌迟处死案例,刀数有明确的记载,一是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一是崇祯时进士郑鄤。邓之诚卷二“寸磔”条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如此大的数目,实在惊人。

        与前朝大奸臣刘瑾一样,袁崇焕享受的就是这千刀万剐之刑,这是明朝官员执行死刑的最重的刑罚,崇祯将这个世间最惨无人道的刑罚用在了这个当年最器重的文臣身上了。而满朝文武,尽管受过袁崇焕恩惠的人不少,但因惧怕皇上责怪,对这个处理,竟无一人提出异议。

        天一早,许多的老百姓早早地起来,摩肩接踵地云集着向西市聚集,因为今天是处死卖国大奸贼袁崇焕的日子。

        京城的老百姓们不知道袁崇焕在辽东做过什么,以及他是如此受到当地人的爱戴。这些天子脚下的臣民只知道一个事,不久前,鞑子军攻到城下,他们在城外的亲戚、土地被烧杀劫掠,都是拜此人所赐,而天子下诏,他竟然还里通外国,与皇太极勾结,这家国大恨,今天都要清算,可谓是天网恢恢,大快人心。

        很多青年已经跃跃欲试,他们在私底下商量,一定要赶在行刑前多吐这人几口唾沫,多扔几块石子,最好是能咬他一口,击他一拳才解气。

        一个年过七十的老婆婆双腿瘫痪,也让家人抬着坐椅出来了。她有不少亲人在城郊住,在北京之变中尽被后金兵士杀掠,她听说要杀大奸贼,虽然身体不好,也硬让家人推出来了,当她听到几个青年戏谑的话时,一直沉默的她,突然脸色庄重起来,认真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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