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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03 记住他的名字 (1 / 4)

        Se03记住他的名字一八九八年,纽约州罗克兰郡发生了一桩悲剧。正值隆冬之际,大地被茫茫积雪覆盖,凛冽的寒风呼啸而过。法雷走进马厩备马,准备出席邻家一个孩子的葬礼。马儿已经在马厩里忍耐多日,当法雷将它牵到水槽旁边时,它兴奋得高高扬起前蹄,却意外地将法雷踢倒在地。那一周,这个不幸的小镇举办了两次葬礼。

        法雷意外离世,留下家中的遗孀和三个儿子,以及几百元保险赔偿金。

        法雷的大儿子吉姆当时只有十岁。为了生计,他不得不在砖厂打工,每日运送砂土并倒入模具,将成形的砖块在阳光下来回翻面烤干。他没有机会上学,却以天生的亲和力博得了身边所有人的好感。成年后,他走上从政的道路,逐渐习得记人姓名的能力。

        吉姆从未有机会念高中,然而在他正值盛年之际,已经有四所大学授予他荣誉学位。他成为美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主席,兼任美国邮政部长。

        我曾经采访过吉姆·法雷,并问起他成功的秘诀。“勤奋。”他说。我半信半疑地答道:“别开玩笑了。”

        于是他反问我觉得他缘何成功。我回答说:“我知道你叫得出一万个人的名字。”

        “不,你错了,”他说,“我至少记得五万个人的名字。”

        毫无疑问,就是这一能力使得吉姆统领富兰克林·罗斯福在一九三二年的总统竞选,并由此成为罗斯福入主白宫的幕后功臣。

        在石膏厂当销售员和在镇上担任市政文书的那些日子里,吉姆总结出了一套方法,用来记忆所有接触到的人名。

        一开始这个方法很简单。每次他新认识一个人的时候,他会通过闲聊了解对方的姓名、家庭状况、从事的行业和政治观点,并在脑海中记下这些细节。下一次再见到对方,即使是若干年之后,他也能够准确无误地叫出对方的名字,关切地询问对方家人最近如何,花园里的蜀葵长得怎样。难怪有这么多人愿意追随他。

        在罗斯福竞选总统数月之前,吉姆每天会写上百封信寄至西部及西北部各州。他在十九天内亲自拜访了二十个州,交通工具包括马车、货车、汽车和船,行程超过了一万两千英里。每到一个城市,他都会抓住一切时机与人促膝谈心,日程从清晨一直排到深夜。之后,他又匆匆上路,奔赴下一个目的地。

        一结束旅程回到东部,吉姆就立刻给他拜访过的每座城市的联络人写信,索要一份与他交谈过的贵宾名单。最终的名单上有成千上万个名字,每个人都收到了吉姆的亲笔信,开头很有心地写明每个人的名字——“亲爱的比尔”,“亲爱的简”,每封信末都有吉姆的亲笔签名。

        吉姆在很小的时候就意识到,人们对自己名字的在意程度,远胜于地球上其他所有名字的总和。能够熟稔地叫出对方姓名本身已是有效而不着痕迹的赞美。不过记错或是写错名字就比较尴尬了。我在巴黎举办公共演讲培训的时候,向巴黎所有美国居民发出了邀请函。不料法国的打字员对英文名字太过陌生,拼错了好几位的姓名。其中一位在美国银行巴黎分行工作的经理为此非常生气,甚至写了一封措辞严厉的回信表达他的不满。

        有些名字确实相当难记。特别是遇到那些读音拗口的名字时,大多数人连试着念一下都不愿意,直接以昵称代替。西德·莱维曾经拜访过一位名叫尼可德穆斯·帕帕多洛斯的客户。为了省事,大多数人都直接叫他“尼可”。莱维告诉我们:“拜访他之前,我特意练习了好多遍怎么读他的名字。当我向他问好,说‘下午好,尼可德穆斯·帕帕多洛斯先生’的时候,他惊讶极了,愣了足足好几分钟。之后,他热泪盈眶地对我说:‘莱维先生,我来这个国家已经十五年了,但从来没有人愿意费事叫我的全名,从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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