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六章 杀人 (1 / 7)
宋忠守了路家村七天。
七天时间里,他慢慢喜欢上这里。
不过他不会在这里生活。
美食、美酒、新衣服、合脚的鞋子,还有精心排练的马戏,这些都是最令人舒适,让人开心的事情。
而这些,在村庄都很匮乏。
他喜欢城市,喜欢繁华,喜欢纸醉金迷。
还有更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沈刀。
宋忠告诉过沈刀,如果七天后他不来,就亲手杀掉路小芝。
宋忠说到做到。
第七日的傍晚。
宋忠果然来到路小芝的家里。
他推开门,路栓子正在做饭,很好闻的味道,白菜炖豆腐,稍微加了一些脂渣。
空气中还飘散着浓浓的鸡蛋酱的味道,令人胃口大开。
然而宋忠拎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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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时间里,他慢慢喜欢上这里。
不过他不会在这里生活。
美食、美酒、新衣服、合脚的鞋子,还有精心排练的马戏,这些都是最令人舒适,让人开心的事情。
而这些,在村庄都很匮乏。
他喜欢城市,喜欢繁华,喜欢纸醉金迷。
还有更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沈刀。
宋忠告诉过沈刀,如果七天后他不来,就亲手杀掉路小芝。
宋忠说到做到。
第七日的傍晚。
宋忠果然来到路小芝的家里。
他推开门,路栓子正在做饭,很好闻的味道,白菜炖豆腐,稍微加了一些脂渣。
空气中还飘散着浓浓的鸡蛋酱的味道,令人胃口大开。
然而宋忠拎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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