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都市·生活 > 都市重生 > 我死后成了妖 > 第5章 追踪 (3 / 7)

第5章 追踪 (3 / 7)

        莫征径直来到自己的办公桌,打开电脑,然后开始查询资料。

        非常公司的网络拥有全国最高权限,不需要使用任何手段便可以毫不费力地查看绝大多数资料,除了绝密档案,基本上机密以下的信息对公司都是不设限的,当然。这里的网络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接触到的,探员们入职之后,也需要签署一份相当严苛的保密条例。

        莫征打开的是公司内部的妖怪信息登记网站——既然国家允许他们以正常人的身份生存,对于他们的个人信息自然也会记录在案,一旦有妖怪行不法之事,也方便探员们随时调阅身份资料。

        莫征先后查看了姚慕川、火礼、桑勃三人的信息,上面只有照片、年龄、工作性质和本体所属,并无前科。他最后打开刘慢的资料,第一页显示的仍然是基本信息。 。但与以上三人不同,他还有第二页。

        莫征移动鼠标,点击翻页,然后对着上面的内容皱起了眉头。

        刘慢有前科。

        资料显示,十几年前,他曾经参与过一桩走私案,没错,有些赚钱无门的妖怪也会选择以非法的方式进行敛财,甚至与人类共同犯案,但只是极少数而已,毕竟妖有妖的尊严,正常途径吃不上饭,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智商的侮辱。

        鉴于刘慢的出身,估计智商高不到哪去,搞点蝇营狗苟的事来维生也不足为奇,毕竟他的本体所属那一栏写的可不是苍蝇,而是......苍蝇幼虫。

        咳。

        回到案情上。。这桩前科记录的是一次海上走私案,当时刘慢负责的活计是把一箱违禁品从海岸运到公海的货轮上,问题是,他并不是一次性运完全程,而是在领海范围内与另一个妖怪进行了一次交接。

        从犯罪的角度来看,这个安排有些多余,因为公海是三不管地带,走私也好,逃亡也罢,一旦到了公海范围,追击难度极大,所以在领海范围交接一次,这会无形中提高犯罪风险。

        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一个答案呼之欲出。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