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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机关重重 (3 / 5)

        如果说伏弩神乎其神、那么伏火则更加匪夷所思。

        伏火作为一种防盗墓机关,是指当盗墓者开启墓葬时,一股火焰喷出,能够灼伤、吓退盗墓者。

        文献中关于伏火的记录很多,同样在《后汉书仪礼志》中有关汉武帝茂陵的防盗措施,有这样的记载:“外方多先刑剑户,户设夜龙、莫邪剑、伏弩,设伏火。”

        在西汉时期,正史上也有关于伏火的记载:“既发傅太后冢,崩压啥数百人。开丁姬椁户、火出炎四五丈、吏卒以水沃灭乃得人,烧燔椁中器物。”

        唐代段鹰式的《曲阳杂熠》中也转引了有关伏火的记载:“盗发白茅累、棺内大吼如雷,野雉悉雊。穿内火起,飞焰赫然,盗被烧死。”

        宋人邵博的《邵氏闻见后录》中也有一个盗墓遇伏火的故事:“张浮休云:‘盗夜发咸阳原上古墓,有火光出,用剑击之,铿然以坠,视之,白玉帘也。’”

        有时,伏火所喷出的不是火,而是烟,《清稗类钞》中有一个关于广东盗墓贼盗墓时遭遇烟状伏火的故事:“及掘至丈余,陡闻崩裂声,白烟一缕,自穴口喷出,约炊许而尽。”

        当盗墓者开启墓门,或是凿穿盗洞的那一刻,从墓葬内喷射出一道火焰或一缕白烟。当喷出的火焰气势猛烈时,处在墓葬入口处的盗墓贼就会被伏火烧伤甚至烧死。

        墓葬中的伏火令人防不胜防、防盗效果无可匹敌,但是这种方式似乎只有第一次奏效。

        经验丰富的盗墓者一旦遇到伏火,就可以判断这墓葬以前从未被盗掘,墓里一定埋藏了大量名贵的随葬品。

        所以,伏火虽烈,却只能防盗一次,一经喷射之后,伏火便失去功效,后来的盗墓者便可放心开启墓室了。

        这种设置伏火的墓葬在南方地区比较多见,近代湖南地区的盗墓者将这种墓葬称为:“火坑墓”或“火洞子”。

        著名的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便是一座火坑墓,发现这座墓的时候,墓中虽然没有冒火火,却喷出可燃气体。

        某部队驻长沙地区的医院在长沙东郊公路北侧发现一座高达几十米的圆锥形土堆,这个军医院决定在土堆下挖建一个防空洞,以储备医用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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