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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拿下旧案 (3 / 5)

        郭总说:“我后来听说是那家人已经私下里给了几千块,也实在没钱了,有人就给除了这个歪主意,说我家有钱,让她告我。去法院一查,之前那个案件居然还在,趁势就继续告我。那个姜法官说,现在是刘老太提供了新证据,需要重新开庭。我就不明白了,也想问问你这个法官,难道法院里案件就没有什么期限?都放了两年了还拿出来说没结案?”

        我说:“我现在已经不是法官了,不过以我多年的司法经验,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的。法院审理案件当然是有期限的,普通民事诉讼的审限是6个月,但一般如果在6个月内没能结案,内部可以向主管院长申请,扣除一部分审限,像这种两年没啥动静突然又拎出来说案件没结的情况也,说实话,非常罕见,反正我是第一次听说呢。”

        我俩在说话过程中,席律师已经点了满满一桌子,其中的孔雀开屏鱼、虾仁肉末蒸豆腐和湘西土匪鸭都是让人垂涎的好菜。

        我随口说了一句:“呀,点这么多菜啊。”谁知席律师瞪了我一眼,说:“年轻人嘛,多吃点,再说了,郭总也是刚刚下火车的,还没吃饭的吧郭总?”

        郭总从旁边拿过来一瓶酒,很殷勤地给席律师和我倒上说:“菜肯定得够吃才行,这呢,是我家乡的酒,不过你们京城大律师什么没见过啊,这个酒就当尝尝鲜吧。”

        我一看,果然是老家的杜康酒,虽然我不喜欢酱香酒,但很开心对方能拿出来。

        我接着问:“然后我猜猜啊,那个姜法官调解不成,开庭审理之后,还是判决郭总要支付50万?”

        郭总呷了口酒把杯子放下,从身边的手提包里拿出两份判决书,说就在这里了。我接过来一看,是这个案件的一审、二审判决书。a县法院判决郭总要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32万元,扣除已经支付的2000块,还需支付53万元。在判决书中可以看到郭总已经提出来这次受伤死亡是第二次受伤,跟第一次没有关系,但法院认为郭总没有提供任何证据。第二审是b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身判决书,基本上是照搬了所有的一审判词。然后是执行通知书和一系列执行文书。

        我问郭总:“我想问问郭总,当时为啥没有去a县那个仁爱医院调取第一次受伤的病例呢?这样跟第二次受伤的这么多病例相比较,就可以看出两次没有关系啊?”

        郭总叹口气说:“我们也是这么想,当时请了个律师也是这么说,但是仁爱医院不给调的。”

        我说:“这也正常,医院都很牛的。那有没有申请法院去调取?”

        郭总说:“奇怪的就是这里,已经申请了,法院说,仁爱医院没有第一次的病例。”

        我问:“这怎么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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