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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崇祯新政 (2 / 6)

        内阁成员有总理大臣、国防大臣、外交大臣、财政大臣、教育大臣、交通大臣、卫生大臣等组成,总计有十五人之多。

        但是,此时大明的内阁成员只有五人,还差十位。

        经过这段时间的考察、甄别,再结合史料的记载,在沈浪的配合下,崇祯将选定的十人纳入内阁,组成了以总理大臣蒋德璟为首的新内阁。

        至于议会,奉行的是两院制,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

        上议院的议员,除了少部分由崇祯任命之外,其余的由两京十三省进行推举,暂定为两京各六人,每省各四人。

        而下议院,则根据各省户籍人口进行名额分配,人口越多的省份,所得的名额也会相应增加,每省至少有三个名额,下议院人额上限定为两百人以内。

        不过,被推举的人最终是否能够进入议会,还需要经过崇祯的最终批准。

        两院拥有立法权、财政权和行政监督权,他们分别议事,讨论议案,分别通过,和内阁一起对皇帝负责。

        政体形式选定了,就要推行各种适合资本主义发展的制度改革。

        这些改革主要分为:政治改革、经济改革、土地改革、教育改革、军事改革、司法改革、交通改革等。

        政治改革:加强中央集权,剥夺皇亲国戚的封地,收归国有。

        削弱宗藩待遇,亲王入京,不得出京,由国家供养,但不得参政。

        除继承爵位的可以世袭罔替之外,余者每传一代爵位就降一级。

        改土归流,废除西南地区的土司制度,由中央朝廷直接统辖,与其他各省一样实行地方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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