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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1章 不多,也就几个案子而已 (3 / 4)

        第531章不多,也就几个案子而已

        所以这里又有了另一个问题,不阅卷拿不到一手信息没有办法来申请再审,更没有办法让立案。

        但是不立案的情况下没办法阅卷,所以就进入了一个死胡同。

        在这方面,“两高三部”在2015年发布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辩护律师办理申诉、抗诉案件,在检察院、法院经审查决定立案后,可以到案卷档案管理部门、或持有案卷档案的办案部门阅卷。

        但实际操作时,各地对这个“检察院、法院决定立案”的这个“立案”理解不一。

        有的认为递交了申诉材料、法院受理了申诉就应该算是立案,更多的则认为,只有法院对案件决定再审了才叫立案。如果是这样,立案前,仍难以阅卷;而立案后,本就不存在阅卷难的问题。

        于是虽然有了规定,但在前几年的时候依然在死胡同里打转。

        而最近两年稍微好点了,很多地方都开始实行受理后就能阅卷的规定。

        那说这么多以前怎么办案呢,比如孙佳宁两人之前连案件受理都做不到,卷宗从哪来呢。

        简单,从之前一审二审的律师那里获取。

        判决书上都有相应辩护律师的姓名和所在律所,直接联系他们好好交流,一般都能拿到。

        当然,有可能得出点钱,总之办法肯定是有的。

        一审二审的律师们在办案子的时候都会做卷宗,这些卷宗很多都是从法院那边复制过来的,所以也没什么区别。

        这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解决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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