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女王
周小鹿无法想象元平时小时候是什么样子,她小的时候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呆在自家花圃里拔草,或者偷偷摘几朵花出去贿赂附近的女孩子,希望她们能跟自己做朋友,然而这并没什么用,她们即便拿了她的花,一转头依旧叫她,周家花圃的小哑巴,依旧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指着她窃窃私语,或者暗暗地笑。
后来她就懒得离开花圃了,通常都是放了学直接回家,拔草、捉虫,把花花草草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当然,她的“朋友们”非常称职,从来不会嫌弃她,就算她心情不好,揪掉了它们新长出的花骨朵,也不会生气,依旧用最蓬勃朝气的笑脸迎接她。
她的童年是寂静的,就像花圃里的一株植物,她以为自己会这么静静地度过一生,种花,卖花,可能会找个同样身体有些残疾,却很好的人结婚,生个健康的孩子,看着孩子长大……可是她遇见了陈嘉铮。
陈嘉铮就像是她寂静生活里的一枚原子弹,让她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她就像被人带进城市的森林动物,遇见繁华,感受热烈,一点点看到自己内心的渴望。
她并没有那么热爱静悄悄的花圃,比起呆在花圃里,她更希望热热闹闹的生活,喝好喝的酒,吃美味的食物,去旅行,大哭大笑,畅快地过好这一生。她偷偷去看陈嘉铮演出的时候,甚至想过,如果她可以说话,她能够唱歌,她也想像他一样,站在聚光灯下,唱那样热情的歌,让歌迷们为她疯狂地呐喊。
可是,不行的。别说唱歌了,她甚至连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元暮时见她一瞬间黯淡下来的眼神,以为她在为他难过,伸手摸了摸她的头,淡笑道:“别看平时现在这个样子,她小时候真的很可爱,很率真,我们那一帮小朋友都喜欢她,拥立她为我们小帮派的大姐,是个不折不扣的孩子王。”
周小鹿笑起来,想象着元平时带领一帮小孩玩闹的情景,一定充满着喜感。
元暮时继续说:“平时的爷爷和我爷爷是战友,一起当过兵的,后来退役回S市,又开始一起做生意。她家做食品,一直都是本市食品业的龙头老大,我家做进出口贸易,后来进军娱乐业,也算是小有成就。同在本市,同为商人,我们两家人来往自然很密切,小孩几乎都是放在一起养的。那个时候,她还不叫元平时,她姓尹,叫润园,尹润园,我一直以为这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名字,我从开始有记忆起,这个名字就充斥了我的整个生活,她比我大两岁,总是带着我东奔西跑,玩过家家也是她演妈妈,我演儿子,我曾经以为她与我是共生体,这一辈子都不会分开的。”
元暮时的声音低沉而忧郁,周小鹿听到这个却不由得一怔,尹润园,尹润园……这个名字,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呢
“我们住同个社区,一群小朋友经常在她家的花园里玩捉迷藏。她家的花园是整个社区最大的,而她也是我们整个社区最漂亮的女孩,她是我们所有人的公主,不过她说她不喜欢当公主,她要当女王,披荆斩棘,能杀巨龙的女王。我们玩过无数次杀巨龙拯救王子的游戏,没错,童话里被拯救的是公主,而我们的游戏里,是女王去拯救王子,我是扮演王子,她扮演女王,她拿着玩具刀,斩杀巨龙,将我从高塔上拯救出去。她是那么的勇猛、无畏、睿智又善良。有一次我们将她家里的貔貅摆件拿出来当怪兽玩,不小心打碎了,碎了之后才知道那是翡翠做的貔貅,而且是古物,价值至少五十几万,二十年前的五十万,跟现在的五十万完全不是同等价值,那个时候S市的一套房子才十万而已。我们一群小孩都吓坏了,只有平时很镇定,拿胶水一点将貔貅沾好,当然,那是没用的,很快就漏了馅,平时将所有的错都揽在自己身上,被她父亲狠狠打了一顿,并且关了一个月的禁闭。一个月后,她再出现在我们面前,依旧还是那副无所畏惧的模样,笑笑说:我一个人挨打,总比你们全部都回去挨打要划算吧?更何况,你们是我小弟,我是你们的大姐,当然要罩着你们。”元暮时说着朝周小鹿歪了歪头,眼睛里满是怀念的笑,“你看,谁能不爱她。”
周小鹿说不出话来,因为即便是现在,即便元平时打过她,她还是不得不承认,元平时很耀眼的女王,小时候的女王带着几分天真的侠气,长大后,告别天真,侠气被现实消磨掉,女王现在只为自己而活,尖锐、固守己见,甚至有些刻薄。
女王从来都是女王,变的是时间和环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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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她就懒得离开花圃了,通常都是放了学直接回家,拔草、捉虫,把花花草草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当然,她的“朋友们”非常称职,从来不会嫌弃她,就算她心情不好,揪掉了它们新长出的花骨朵,也不会生气,依旧用最蓬勃朝气的笑脸迎接她。
她的童年是寂静的,就像花圃里的一株植物,她以为自己会这么静静地度过一生,种花,卖花,可能会找个同样身体有些残疾,却很好的人结婚,生个健康的孩子,看着孩子长大……可是她遇见了陈嘉铮。
陈嘉铮就像是她寂静生活里的一枚原子弹,让她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她就像被人带进城市的森林动物,遇见繁华,感受热烈,一点点看到自己内心的渴望。
她并没有那么热爱静悄悄的花圃,比起呆在花圃里,她更希望热热闹闹的生活,喝好喝的酒,吃美味的食物,去旅行,大哭大笑,畅快地过好这一生。她偷偷去看陈嘉铮演出的时候,甚至想过,如果她可以说话,她能够唱歌,她也想像他一样,站在聚光灯下,唱那样热情的歌,让歌迷们为她疯狂地呐喊。
可是,不行的。别说唱歌了,她甚至连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元暮时见她一瞬间黯淡下来的眼神,以为她在为他难过,伸手摸了摸她的头,淡笑道:“别看平时现在这个样子,她小时候真的很可爱,很率真,我们那一帮小朋友都喜欢她,拥立她为我们小帮派的大姐,是个不折不扣的孩子王。”
周小鹿笑起来,想象着元平时带领一帮小孩玩闹的情景,一定充满着喜感。
元暮时继续说:“平时的爷爷和我爷爷是战友,一起当过兵的,后来退役回S市,又开始一起做生意。她家做食品,一直都是本市食品业的龙头老大,我家做进出口贸易,后来进军娱乐业,也算是小有成就。同在本市,同为商人,我们两家人来往自然很密切,小孩几乎都是放在一起养的。那个时候,她还不叫元平时,她姓尹,叫润园,尹润园,我一直以为这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名字,我从开始有记忆起,这个名字就充斥了我的整个生活,她比我大两岁,总是带着我东奔西跑,玩过家家也是她演妈妈,我演儿子,我曾经以为她与我是共生体,这一辈子都不会分开的。”
元暮时的声音低沉而忧郁,周小鹿听到这个却不由得一怔,尹润园,尹润园……这个名字,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呢
“我们住同个社区,一群小朋友经常在她家的花园里玩捉迷藏。她家的花园是整个社区最大的,而她也是我们整个社区最漂亮的女孩,她是我们所有人的公主,不过她说她不喜欢当公主,她要当女王,披荆斩棘,能杀巨龙的女王。我们玩过无数次杀巨龙拯救王子的游戏,没错,童话里被拯救的是公主,而我们的游戏里,是女王去拯救王子,我是扮演王子,她扮演女王,她拿着玩具刀,斩杀巨龙,将我从高塔上拯救出去。她是那么的勇猛、无畏、睿智又善良。有一次我们将她家里的貔貅摆件拿出来当怪兽玩,不小心打碎了,碎了之后才知道那是翡翠做的貔貅,而且是古物,价值至少五十几万,二十年前的五十万,跟现在的五十万完全不是同等价值,那个时候S市的一套房子才十万而已。我们一群小孩都吓坏了,只有平时很镇定,拿胶水一点将貔貅沾好,当然,那是没用的,很快就漏了馅,平时将所有的错都揽在自己身上,被她父亲狠狠打了一顿,并且关了一个月的禁闭。一个月后,她再出现在我们面前,依旧还是那副无所畏惧的模样,笑笑说:我一个人挨打,总比你们全部都回去挨打要划算吧?更何况,你们是我小弟,我是你们的大姐,当然要罩着你们。”元暮时说着朝周小鹿歪了歪头,眼睛里满是怀念的笑,“你看,谁能不爱她。”
周小鹿说不出话来,因为即便是现在,即便元平时打过她,她还是不得不承认,元平时很耀眼的女王,小时候的女王带着几分天真的侠气,长大后,告别天真,侠气被现实消磨掉,女王现在只为自己而活,尖锐、固守己见,甚至有些刻薄。
女王从来都是女王,变的是时间和环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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