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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1 / 4)

        猎户名叫王蟠毫,十年前在山谷被人找到,当时的他,养的白皙娇贵,穿的绫罗绸缎,据说腰间还挂着个成色很好的玉佩,怎么看怎么像哪家的公子。

        人们争相救治,家家表示关心,就是出不起东西的,也希望在他面前露个面儿,希望混个脸熟,希望面前的孩子记住,而得到些许的好处。

        倒不是山里人见钱眼开,而是当时实在是穷,但凡有办法,谁也不会将主意打到一个孩子的身上。

        但事实却有些出人意料,过了一年有余,没一个人找,而这位竟摔坏了脑袋,失忆了,恍惚记得自己名叫王蟠毫,别的什么竟都不记得了。

        竹篮打水一场空,玉佩变卖还了债,人们自然不会再在其面前蘑菇,于是王蟠毫从人人争抢的“香饽饽”,直接变成了人见人憎的“万人嫌”,不但吃喝无着落,就连住的地方也没有。

        就在此时,当时的老猎户伸出了援手,孤苦无依的他,将王蟠毫当成了亲儿子,不但管其吃喝,还交了其一身的本事。

        后来老猎户死了,王蟠毫就成了村里唯一的猎户,加之只有一人,行动方便,日子过的竟然比一般人家还好几分。

        但这个猎户的思想好似和一般人有些不同,他竟这时候开始读书了,虽然没进学堂,没考过功名,但思想眼界与一般人已然不同。

        当然主业依旧是打猎,所以春社祭的祭品自然有猎户的一份儿心意在里面,三牲自然会有,但野味儿自然也不能缺了,所以王蟠毫才去了深山。

        他就想打些特殊些的,好让社祭更丰富一些。

        天气转暖万物苏醒,安静了一冬的动物们也开始活动了,不得不说这个时候的动物种类是最丰富的,各种飞禽走兽,只待选择哪一种可心便好。

        但挑挑拣拣,他始终没动手,冥冥之中总有个声音在呼唤他往里走。

        猎户口口相传的规矩,走得越远,情况就越不明,越靠近山中心,危险就越靠近,但不知为何,那个呼唤也越来越分明,就好像它就在不远处一般。

        一次应无妨,猎户劝慰着自己,同时也下着决心,过了这条河还没有,立马回转,毕竟什么呼唤都比不上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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