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2 / 3)
第一,当时的汉民族,还不那么深受礼教的束缚,敢于向往自由,能够追求率性,比后来的中国人要敢爱敢恨一些;第二,当时的少数民族,尚武少文,性腺发达,则更为放荡放肆,感情强烈。来自长安的元二先生,会在那弦歌嘈杂,觥筹交错。灯红酒绿,舄履杂沓的帐篷中、毳屋里,生出“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感觉么?光那些达坂城的姑娘,就够他眼睛忙不过来了。
由于南北朝到隋唐的数百年间,中原的汉民族与边外的少数民族,不停地进行着胜者和败者角色互换的战争游戏,一个时期,大批被掳掠的汉人,被胡骑裹胁而西,一个时期,大批降服的胡人,进入汉人居住区域,打仗的同时,也是一个相互影响、此消彼长的融合过程。胡汉杂处的结果,便是汉民族的血液里,大量掺进胡人的剽悍精神,而胡人的灵魂中,也铭刻下汉民族的文化烙印。犹如鲁迅给曹聚仁的信中所说:“古人告诉我们唐如何盛,明如何佳,其实唐室大有胡气,明则无赖儿郎。”这种种族的杂交趋势,一直没有停止过,到了唐代,达到了顶峰。
正是这种异族血脉的流入,唐人遂有与前与后大不相同的气象。
今天还能看到的唐人绘画,如张萱的《虢国夫人游春图》、《捣练图》;如周昉的《簪花仕女图》;如永泰公主墓壁画《宫女图》中,那些发黑如漆、肤白如雪、胸满欲溢,像熟透了的苹果似的健妇,那些亭亭玉立、身材窈窕、情窦初开、热情奔放得不可抑制的少女;如阎立本的《步辇图》、《历代帝王图》;如懿德太子墓壁画《仪仗图》;如长乐公主墓壁画《仪仗图》中,那些策马扬鞭、引弓满月的壮士,那些膀阔胸广、面赤髭浓的官人。试想,如此内分泌债张的女性,如此荷尔蒙发达的男性,“春风雨露一相逢”,恐怕连整个大气层,也就是整个天空,都洋溢着难以名状的生殖气氛。
因此,出使安西的元二,也许在极目无垠的大漠里,驼铃声细,马蹄声碎,会感到寂寥和单调。但当绿洲憩息,与那些食牛羊肉、饮葡萄酒、骑汗血马、跳胡旋舞、逐水草而居的胡人,葡萄架下,翩翩起舞;席地小酌,美女如云;弦索弹拨,耳鬓厮磨;毡房夜宿,玉体横陈,那肯定是乐不思蜀了。
唐贞观四年(630)平东突厥,在蒙古高原设置行政机构,九年(635)败西部的吐谷浑,十四年(640)灭高昌,打通西域门户。公元7世纪,丝绸之路重现汉代的辉煌。以长安为始发站,出玉门,过敦煌,经焉耆、龟兹、碎叶,可以到大食(波斯)、天竺(印度),和更远的拂菻(拜占庭)。一直到9世纪,丝绸之路曾经是一条充满生气的、连接东西方的纽带。
由于丝路重开,商贸的往来、行旅的流动、文化的互动、宗教的传播,甚至比战争行为,更能加深这种民族之间的沟通和融合。当时的长安城里,到底生活着多少胡人,至今难在典籍中查出这份统计。从唐代刘肃《大唐新语》中一则案件的记载,便可想象得知胡人在长安城里数量之多。正如文中所说,胡人戴着汉人的帽子,汉人穿上胡人的衣衫,孰胡孰汉,怕是官府也查不清楚。
“贞观中,金城坊有人家为胡所劫者,久捕贼不获。时杨纂为雍州长史,判勘京城坊市诸胡,尽禁推问。司法参军尹伊异判之曰:‘贼出万端,诈伪非一,亦有胡着汉帽,汉着胡帽,亦须汉里兼求,不得胡中直觅,请追禁西市胡,余请不问。’纂初不同其判,遽命,觉吟少选,乃判曰:‘纂输一筹,余依判。’”
依此推论,当时长安城内居住的胡人,要比现在北京城里的老外多得多,因此,胡人在唐代诗人的笔墨中,便经常出现。如李白诗“落花踏尽游何处?笑人胡姬酒肆中”(《少年行》),如岑参诗“君不闻胡笳声最悲,紫髯绿眼胡人吹”(《送颜真卿使赴河陇》),如李贺诗“卷发胡儿眼睛绿,高楼夜静吹横竹”,如元稹诗“女为胡妇学胡妆,伎进胡音务胡乐”(《法曲》)……也证明当时的长安城里,胡人之无处不在。
据陈寅恪《读莺莺传》考证,胡人的行踪,更渐渐由西而东,直至中原。他认为那位漂亮的崔相国之女,其实是诗人元稹有意模糊的一个文学形象。实际上,她是来自中亚粟特(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北古布丹)的“曹”国女子,移民到长安洛阳之间的永济蒲州。他们以中亚的葡萄品种,酿成“河东之乾和葡萄酒”,那是当时的一个名牌。既美且艳的莺莺,其实是一个当垆沽酒的“酒家胡”,用今天的话说,一位三陪小姐而已。
从元稹笔下“最爱软欺杏园客,也曾辜负酒家胡”判断,张君瑞不过是诗人自己的化身罢了。如果曹九九(陈寅恪设想出的这位小姐芳名)不是胡女,真是相府千金,也就不至于被“始乱终弃”了。
以今观古,在KTV包间动手动脚的作家,在酒吧搂着小妞猛不老实的诗人,骗几个美女作家上套的评论家,吃爱好文学的女青年豆腐的编辑,我想,元稹和曹九九的春风一度,也就不必太在意了。何况事后在诗中还能写出一丝辜负之意,我对他的人格忍不住要肃然起敬了,至少不像当代文人,搞不好,还要别人为之擦屁股。
总而言之,唐朝的天空底下,是一个张开臂膀、拥抱整个世界的盛世光景。
对于李唐的西向政策,对于边外胡人的大量吸纳,唐初有过一次讨论。唐代吴兢所著的《贞观政要》一书,在《论安边第三十六》中,记载了各个论点的交锋。中书令温彦博主张:“天子之于万物也,天覆地载,有归我者必养之。”秘书监魏征认为:“且今降者几至十万,数年之后,滋息过倍,居我肺腑,甫迩王畿,心腹之疾,将为后患。”凉州都督李大亮更上疏:“近日突厥倾国入朝,既不俘之于江淮以变其俗,乃置于内地,去京不远,虽则宽仁之义,亦非久安之计。每见一人初降,赐帛五匹、袍一领。酋长悉授大官,禄厚位尊,理多靡费。以中国之租赋,供积恶之凶虏,非中国之利也。”
讨论的结果,只有四个字:“太宗不纳。”
于是,用温彦博议:“自幽州至灵州,置顺、佑、化、长四州都督府以处之,胡人居长安者近且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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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南北朝到隋唐的数百年间,中原的汉民族与边外的少数民族,不停地进行着胜者和败者角色互换的战争游戏,一个时期,大批被掳掠的汉人,被胡骑裹胁而西,一个时期,大批降服的胡人,进入汉人居住区域,打仗的同时,也是一个相互影响、此消彼长的融合过程。胡汉杂处的结果,便是汉民族的血液里,大量掺进胡人的剽悍精神,而胡人的灵魂中,也铭刻下汉民族的文化烙印。犹如鲁迅给曹聚仁的信中所说:“古人告诉我们唐如何盛,明如何佳,其实唐室大有胡气,明则无赖儿郎。”这种种族的杂交趋势,一直没有停止过,到了唐代,达到了顶峰。
正是这种异族血脉的流入,唐人遂有与前与后大不相同的气象。
今天还能看到的唐人绘画,如张萱的《虢国夫人游春图》、《捣练图》;如周昉的《簪花仕女图》;如永泰公主墓壁画《宫女图》中,那些发黑如漆、肤白如雪、胸满欲溢,像熟透了的苹果似的健妇,那些亭亭玉立、身材窈窕、情窦初开、热情奔放得不可抑制的少女;如阎立本的《步辇图》、《历代帝王图》;如懿德太子墓壁画《仪仗图》;如长乐公主墓壁画《仪仗图》中,那些策马扬鞭、引弓满月的壮士,那些膀阔胸广、面赤髭浓的官人。试想,如此内分泌债张的女性,如此荷尔蒙发达的男性,“春风雨露一相逢”,恐怕连整个大气层,也就是整个天空,都洋溢着难以名状的生殖气氛。
因此,出使安西的元二,也许在极目无垠的大漠里,驼铃声细,马蹄声碎,会感到寂寥和单调。但当绿洲憩息,与那些食牛羊肉、饮葡萄酒、骑汗血马、跳胡旋舞、逐水草而居的胡人,葡萄架下,翩翩起舞;席地小酌,美女如云;弦索弹拨,耳鬓厮磨;毡房夜宿,玉体横陈,那肯定是乐不思蜀了。
唐贞观四年(630)平东突厥,在蒙古高原设置行政机构,九年(635)败西部的吐谷浑,十四年(640)灭高昌,打通西域门户。公元7世纪,丝绸之路重现汉代的辉煌。以长安为始发站,出玉门,过敦煌,经焉耆、龟兹、碎叶,可以到大食(波斯)、天竺(印度),和更远的拂菻(拜占庭)。一直到9世纪,丝绸之路曾经是一条充满生气的、连接东西方的纽带。
由于丝路重开,商贸的往来、行旅的流动、文化的互动、宗教的传播,甚至比战争行为,更能加深这种民族之间的沟通和融合。当时的长安城里,到底生活着多少胡人,至今难在典籍中查出这份统计。从唐代刘肃《大唐新语》中一则案件的记载,便可想象得知胡人在长安城里数量之多。正如文中所说,胡人戴着汉人的帽子,汉人穿上胡人的衣衫,孰胡孰汉,怕是官府也查不清楚。
“贞观中,金城坊有人家为胡所劫者,久捕贼不获。时杨纂为雍州长史,判勘京城坊市诸胡,尽禁推问。司法参军尹伊异判之曰:‘贼出万端,诈伪非一,亦有胡着汉帽,汉着胡帽,亦须汉里兼求,不得胡中直觅,请追禁西市胡,余请不问。’纂初不同其判,遽命,觉吟少选,乃判曰:‘纂输一筹,余依判。’”
依此推论,当时长安城内居住的胡人,要比现在北京城里的老外多得多,因此,胡人在唐代诗人的笔墨中,便经常出现。如李白诗“落花踏尽游何处?笑人胡姬酒肆中”(《少年行》),如岑参诗“君不闻胡笳声最悲,紫髯绿眼胡人吹”(《送颜真卿使赴河陇》),如李贺诗“卷发胡儿眼睛绿,高楼夜静吹横竹”,如元稹诗“女为胡妇学胡妆,伎进胡音务胡乐”(《法曲》)……也证明当时的长安城里,胡人之无处不在。
据陈寅恪《读莺莺传》考证,胡人的行踪,更渐渐由西而东,直至中原。他认为那位漂亮的崔相国之女,其实是诗人元稹有意模糊的一个文学形象。实际上,她是来自中亚粟特(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北古布丹)的“曹”国女子,移民到长安洛阳之间的永济蒲州。他们以中亚的葡萄品种,酿成“河东之乾和葡萄酒”,那是当时的一个名牌。既美且艳的莺莺,其实是一个当垆沽酒的“酒家胡”,用今天的话说,一位三陪小姐而已。
从元稹笔下“最爱软欺杏园客,也曾辜负酒家胡”判断,张君瑞不过是诗人自己的化身罢了。如果曹九九(陈寅恪设想出的这位小姐芳名)不是胡女,真是相府千金,也就不至于被“始乱终弃”了。
以今观古,在KTV包间动手动脚的作家,在酒吧搂着小妞猛不老实的诗人,骗几个美女作家上套的评论家,吃爱好文学的女青年豆腐的编辑,我想,元稹和曹九九的春风一度,也就不必太在意了。何况事后在诗中还能写出一丝辜负之意,我对他的人格忍不住要肃然起敬了,至少不像当代文人,搞不好,还要别人为之擦屁股。
总而言之,唐朝的天空底下,是一个张开臂膀、拥抱整个世界的盛世光景。
对于李唐的西向政策,对于边外胡人的大量吸纳,唐初有过一次讨论。唐代吴兢所著的《贞观政要》一书,在《论安边第三十六》中,记载了各个论点的交锋。中书令温彦博主张:“天子之于万物也,天覆地载,有归我者必养之。”秘书监魏征认为:“且今降者几至十万,数年之后,滋息过倍,居我肺腑,甫迩王畿,心腹之疾,将为后患。”凉州都督李大亮更上疏:“近日突厥倾国入朝,既不俘之于江淮以变其俗,乃置于内地,去京不远,虽则宽仁之义,亦非久安之计。每见一人初降,赐帛五匹、袍一领。酋长悉授大官,禄厚位尊,理多靡费。以中国之租赋,供积恶之凶虏,非中国之利也。”
讨论的结果,只有四个字:“太宗不纳。”
于是,用温彦博议:“自幽州至灵州,置顺、佑、化、长四州都督府以处之,胡人居长安者近且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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