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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1 / 2)

        我的外孙女儿叫老猫。北京话,老就是小,老闺女,老疙瘩,就是家里最小的小不点儿。老猫这爱称是猫外婆起的,因为我们全家爱猫。

        北京,爱猫的人家儿非常多。老舍先生就是一位,他家住平房四合院,免不了闹耗子,就养着三只大花猫。

        俗话说,猫镇鼠,不论白猫花猫,能逮耗子就是好猫。但是据我观察,舒家的大花猫已经娇惯到不逮耗子的份儿上了。首先是吃得好,鱼,还得煮熟了,当然比连毛带骨头的老鼠好吃啦,又吃得饱,它干吗还去抓耗子?饱食终日,只会在沙发上睡大觉。这么说有点儿冤枉,大花猫还会撒娇呢。老舍先生的书房,闲人免进,大花猫却进出自由,跳上写字台,娇滴滴地喵喵叫,在稿纸上踩几个梅花印儿,大文豪也没脾气。它若卧在稿纸上打起呼噜来,老舍先生也只好点支香烟,到院子里去遛弯儿,浇花。这可不是我瞎编的,有先生的散文为证。

        老舍先生如此惯猫,全家也就人人爱猫。四小姐舒立还擅长画猫,她送给我的一幅彩墨《懒猫图》,那大花猫四脚朝天,像人一样地躺着,还枕一个金红色的大柿子。我认为这是真实的写生画,因为院子里有老舍夫妇手植的两棵柿子树,号称“丹柿小院”。老舍先生访问东京时还对日本作家井上靖、水上勉等人讲过柿树之“八德”呢。所以,舒立训练大花猫枕着柿子睡觉,顺理成章。

        爱新觉罗·溥杰先生同样爱猫。他是书法家,柳叶体的墨宝堪称一绝,求字者甚多。那阵子他家的大白猫感冒了,犯喘,卧在先生的写字台边,只要猫一咳嗽,书法家就赶紧搁笔,给猫摩挲半天,“平喘镇咳”之后才接着写字。

        我家也养猫。黄黄是位半长毛、圆脑袋的高产妈妈,每窝三四只,叼着到处藏,乃至塞进我们的被窝里。这些小家伙,黄白花的,黑黄花的,虽有其野爸爸的父系杂色,却都保持着母亲的美丽,个个圆头半长毛,一个月就肥得像椭圆球,胡同里的邻居争着要,供不应求,就得预订下一窝。黄黄的负担太重,妻子便给它煮鱼。它的食量也很大。但是,只要小猫争食,黄黄便低头让开,我骂它贱骨头,妻子却说这是伟大的母爱。

        黄黄通人性,谁对它好,心里明白,女主人上班,天没亮,它也要送到胡同口。它听力极强,能辨别屋外的脚步声,只要看见黄黄突然蹿出去,听见它在胡同里迎接主人那独特的喵喵声,我就知道是妻子下班回家了。黄黄在我家九年,晚境很可怜,老了,只愿卧在后窗户的高台上,默默地望着后院,也许是咀嚼它伟大母亲的一生吧?此猫无疾而终。

        由于怀念黄黄,它的儿子也叫黄黄。这只郎猫长得比母亲壮实,有八斤重,除了继承母亲的美丽,照样迎送女主人之外,就是冬天死皮赖脸地钻被窝,打也不躲,抿着耳朵往里钻。它有个绝招儿,会人立在饭桌旁,两只手搭在桌边上,不叫也不闹,瞪着两只大圆眼睛看主人吃饭。您瞧,乖巧如斯,怎能不喂它点儿好吃的呢?给块骨头、肉皮什么的,它便用手捞下去,吃完了再站起来,毫无愧色地继续等待。饭桌上有客人,它就成心站在客人身旁,看你好意思不喂我?果然,客人都喜欢喂它,比我给客人布菜的次数还多。不过,猫的智商有限,一位广东来客拍着它说:“老猫炖嫩鸡呀!”黄黄却想不到世上还有爱吃猫的人。

        我家还养过一只波斯种的小白猫,一个眼睛黄,一个眼睛绿,耳朵特别大,我们就叫它大耳朵。大耳朵的性格倔,不让人抱,这并非胆小,吃饭时它会突然蹿上你的肩头,死死抓住衣衫不下来,如果你舍不得撕破衣服,就得背着它吃完这顿饭。老战友杨振江从哈尔滨来,在我家用便饭,大耳朵就表演了这一手,蹿上肩头,抓住他漂亮的衬衫不放。我们全家哈哈大笑,老杨哭笑不得,只好背着大耳朵喝酒,聊天儿,走到炉子边去盛饭,此猫岿然不动。

        大耳朵很聪明。一次,盆里泡着几条水磨年糕,它认为是鱼,捞走了一条。做饭时,妻子发现年糕少了,就骂它。谁知大耳朵听得懂,转身就从床底下把那条年糕叼回来了。

        大耳朵长大了,第一次外出上房,就跑丢啦。全家人满胡同找,毫无踪影。我难过了好多天,但愿大耳朵不是遇上了广东人。

        后来我家搬进楼房,就没再养猫。不过,同楼邻居仍有养猫的,根本不是为了捉耗子,而是当宠物,教猫上厕所,给猫洗澡,甚至送进动物医院“去势”,以免“闹猫”。这样做,是否有损“猫道”呢?

        人家有猫,我家没有,心理上就不平衡。幸亏此时外孙女儿闯入人寰,生得白白胖胖,也是圆脑袋。爱猫的外婆就给她起名老猫。老猫当然比任何的黄猫花猫更可爱啦,她理直气壮地成了全家人的小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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