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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赵海胜对案子的整理总结 (1 / 3)

        《关于威海国立大学女大学生失踪一案的整理总结报告》

        一、涉案人员及其身份背景

        彭艳:威海国立大学大三学生,山西大同人,学生会副部长,新媒体主编,父亲是某制药厂的厂长

        王凯同:威海国立大学大二学生,山西大同人,单亲家庭

        刘璇:威海国立大学大二学生,山东威海人,父亲为某公司副经理,母亲是摄影师

        张超诚:威海国立大学在职农民工,广西桂林人,父母双亡,上有一个结过婚的姐姐,十五岁辍学后和家里失去联系

        二、案件起因

        彭艳通过父亲的财力在学校的各个社团、部门打通关系,以此得到所追求的职位,并借助雄厚的资金和人脉资源暗中使一些人在面试中失利,对于那些有违她做事原则或是得罪她的人她都通过一些手段(具体手段调查中)给予了报复。

        据张超诚的供述,我们通过网站和其他人了解到,彭艳在大学的这近三年来做了很多早已触犯法律的事情,有近十五名少女成为受害人,这其中包括此次涉案的王凯同和刘璇,另有五名该校男生在校外遭到毒打。

        据王凯同说,这次案件她是出于报复,也是为了引起社会的关注才实施的——属于预谋犯案。

        三、案件经过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晚王凯同将七福烷(据王凯同的供述说是这个,但这种麻醉药物是用于手术中的麻醉,是受到国家严格的管理限制的,在药店里并没有售卖,即使在医院也是需要临床医师凭处方在药方取药的——那她又是怎么得到的,她只是说特殊渠道,详情未解,待处理)交给了张超诚,并告诉了他彭艳三月二十五晚的行踪。

        三月二十五日张超诚在计划的地点——威海国立大学东北角将彭艳迷晕,并对她进行了。

        三月二十六日一早张超诚以买钢筋的名义将彭艳运出学校,带至耿家村,并在三月二十六日至二十八日其间多次对她进行并让她从事了卖淫活动,以此获得收入。

        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五点左右彭艳自杀,当晚八点十五分张超诚在威海国立大学荒山进行埋尸。

        三月二十九日张超诚在王凯同的陪同下再次来到荒山,重新掩埋尸体。

        三月三十日张超诚自首,但在三月三十日至四月一日这段时间里,他一直未能说实话,包庇同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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